林林杂语

中国境内个人博客网站相关政策收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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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主要通过公安机关互联网站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来查找政策文件,并按照“评论留言”“文章版权与合规”和“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”三方面进行分类,明确博客网站站长在各方面应尽到的主体责任,本文也尽力给出有关问题的解决方案。

评论留言

博客网站是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,其中,评论留言功能属于跟帖评论服务,理应遵守《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》(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)。根据该规定,博客站长(即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)应尽到以下责任:

网传,公安交互式备案要求(目前没有找到相关公开的政策文件):

评论留言的内容版权问题可能会使博客站长卷入版权纠纷,例如因用户评论侵权:卢松松收到法院传票索赔6000元

WordPress有一个名为公安备案(作者:杨景文)的插件,安装并启用后即可收集并存储评论者的IP、评论时间、端口号。在“设置——讨论”中可以设置“评论必须经人工批准"。有条件的站长可以使用腾讯或者百度的文本内容审核接口。

文章版权与合规

《关于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的通知》(国版办发【2015】3号)中需要注意的内容如下:

目前,CC0之类的协议在国内是否被承认仍有争议,请各位在引用、转载的时候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(2020年11月11日第三次修正),以下情况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,不向其支付报酬,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、作品名称,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,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(节选):

根据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(2020年3月1日起施行),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、复制、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(节选):

该规定对于鼓励创作的内容、抵制创作的内容有着详细的说明,请各位博主阅读该规定,对自己的文章内容进行整改。

网络安全与信息保护

在信息保护方面,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》(2012年12月28日通过并施行)有以下规定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(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)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七条也有类似告知个人信息相关事项的要求。请各位博客站长发布隐私政策,告知博客网站处理个人信息的相关事项,当中应该包括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(2017年6月1日起施行)规定“网络产品、服务的提供者应当为其产品、服务持续提供安全维护”。请各位博客站长检查是否给网站装上防火墙。

《 “中国境内个人博客网站相关政策收集” 》 有 9 条评论

  1. 空空裤兜说道:

    避免麻烦,我备案的时候直接关掉了评论,选择非交互式。

  2. 威言威语说道:

    我当初备案的时候还算简单,也没有那么多要求。

  3. 书签网说道:

    难道每个地方不一样

    • 林林说道:

      是的。每个地方的ICP备案要求和公安备案要求是不一样的,每个地方管理的松紧也有差别。

  4. 网友小宋说道:

    今天提交,明天小姐姐打电话叮嘱一番,点了个通过,结束!

  5. 林羽凡说道:

    就目前的互联网环境,很多事都有限制,制约了个人站长的发展空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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